工商管理(1251)
本學科(類別)設置于經濟與管理工程學院,2010年成為工商管理類別專業學位授權點。
本學科(類別)學術隊伍由知名教授與學術骨干組成,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科研能力和企業實踐經歷,在各個研究方向上取得了顯著成績。本領域研究生導師共12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博士生導師1人。
本學科(類別)依托建筑業、房地產業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從事建筑和房地產企業管理、招標采購管理、房地產市場營銷、物業管理、建筑與房地產電子商務、建筑節能管理等方向的理論和政策研究。
本學科(類別)與其他科研機構及國家發改委、建設部、科技部、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等國家部委和行業協會有著良好的協作關系,為學科發展提供了較好的資源;同時,與建筑與房地產行業許多知名企業簽訂了校企合作協議,為教師和學生的企業管理實踐提供了良好的平臺。近年來,本學科人員承擔科研項目共30多項,其中多項國家和省部級課題;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4項,其他科研獎5項,科研成果轉讓4項,科研成果被采用16項;發表學術論文160篇,其中多篇被 SCI、EI、ISTP收錄;出版專著10余部,教材20多部,獲得省部級優秀教學成果獎1項。
本學科(類別)設置4個研究方向:(1)建筑企業管理;(2)房地產企業經營與管理;(3)招標采購管理;(4)投資評估與管理。
本學科(類別)培養的研究生具有扎實的經濟學和管理學理論基礎,能正確地運用所學理論和專業知識,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系統分析方法,解決建筑與房地產行業企業管理方面的有關理論與實際問題。畢業研究生可在建筑與房地產行業內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金融機構、咨詢機構、科研機構、建筑及房地產企業、招標采購代理企業等單位工作。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年齡在40歲以下,符合下列條件者,經所在學校或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可以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有免試推薦權的高等學校推薦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其中,建筑歷史與理論、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建筑技術科學專業只接收通過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院校的推薦生;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只接收通過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教育評估院校的推薦生;結構工程、巖土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道路與鐵道工程專業只接收通過土木工程專業教育評估院校的推薦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四、報名辦法
1.考生報名全部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通過網上報名后,到單位所在省市高等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地點確認報名信息、照相;北京地區考生網報后到北京建筑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確認報名信息、照相;
2.報名時間為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時間,請向當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5)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進修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見報考條件第2條)要求。
五、入學考試
1.北京地區考生在北京建筑工程學院參加考試;
2.外埠考生初試在當地進行,地點由當地招生辦指定;
3.初試時間以準考證通知的時間為準;
4.統考科目(政治理論、英語、數學)按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進行;
5.初試成績在3~4月份通知;
6.復試一律在北京建筑工程學院進行,時間為4~5月份,以學校通知為準。
六、復試、錄取
1.根據初試成績,按教育部公布的復試基本要求及初試合格分數線擇優進行復試;復試時收取100元/人復試費;
[FS:PAGE] 2.對復試合格考生按初試和復試綜合成績排隊,擇優錄取;
3.錄取通知書一般在6月中旬發出;
4.入學時間一般為9月初。
七、其它事項
1.考生在報名時無需填寫導師姓名,待正式錄取且開學報到后,由所在二級學院組織導師與研究生雙向選擇和分配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導師,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負責聯系介紹導師;
2.學術型研究生以校內導師指導為主,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行校內校外雙導師制;根據復試相關工作要求于入學前確定導師;
3.定向、委培生,自籌經費生需由考生、考生所在單位與本校簽署定向、委培、自籌經費協議;
4.政治理論、英語、數學往年考題和本年度的考試大綱,由中國高等教育出版社統一出版發行,學校不辦理代銷業務,也不出售歷年專業考試試題;
5.考前專業課答疑在本校進行,具體安排請及時關注北京建筑工程學院網站;
6.各專業招生人數為暫定招生人數,錄取時按上級批準規模數和合格考生人數做適當調整; 六、復試、錄取
1.根據初試成績,按教育部公布的復試基本要求及初試合格分數線擇優進行復試;復試時收取100元/人復試費;
2.對復試合格考生按初試和復試綜合成績排隊,擇優錄取;
3.錄取通知書一般在6月中旬發出;
4.入學時間一般為9月初。
七、其它事項
1.考生在報名時無需填寫導師姓名,待正式錄取且開學報到后,由所在二級學院組織導師與研究生雙向選擇和分配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導師,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負責聯系介紹導師;
2.學術型研究生以校內導師指導為主,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行校內校外雙導師制;根據復試相關工作要求于入學前確定導師;
3.定向、委培生,自籌經費生需由考生、考生所在單位與本校簽署定向、委培、自籌經費協議;
4.政治理論、英語、數學往年考題和本年度的考試大綱,由中國高等教育出版社統一出版發行,學校不辦理代銷業務,也不出售歷年專業考試試題;
5.考前專業課答疑在本校進行,具體安排請及時關注北京建筑工程學院網站;
6.各專業招生人數為暫定招生人數,錄取時按上級批準規模數和合格考生人數做適當調整;
八、聯系方式
經濟與管理工程學院: 王莉琴、王 媛 010-68322197
學校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1號
郵政編碼: 100044
學校主頁: http://www.bucea.edu.cn
研究生處網頁: http://yjsc.bucea.edu.cn
主管部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 辦公樓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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