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2011年計劃在107個學術型學位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1610人,在29個專業學位類別及領域招收碩士研究生690人。考試科目和招生人數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各專業招生人數(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我校招生計劃、各專業報名與考試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一、招生類別與學習方式
各專業招生人數均含非定向、國家定向委培(僅限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委托培養、自籌經費四種類別。我校MBA、MPA、旅游管理碩士僅招收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兩種類別的考生。
我校錄取的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脫產”與“在職”兩種形式。其中,“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應將其人事檔案在入學時轉入我校,如未能轉入,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在職”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其人事檔案及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考生學習方式在錄取名單公布前確定。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進修過與報考專業相近的4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且成績合格,考生須在復試報到時提交2010年10月31日前開具的成績單原件);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注: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FS:PAGE]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從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學士學位到2011年9月1日),業務優秀,以第一作者在一級學報或核心刊物上發表過2篇以上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研究論文、技術報告等,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的在職人員,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3、2011年主要在理、工、農、醫等學科招收單獨考試考生。
(四)報考我校的同等學力考生不能跨學科門類報考,且須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或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及以上。
三、同等學力考生、單獨考試考生、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考生必須在中國海洋大學報名點報考,在其他報名點報名無效。
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
2011年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詳見《中國海洋大學201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屆時將根據教育部文件另行公布)。
五、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
2011年繼續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詳見《關于申請攻讀中國海洋大學2011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六、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時間、入學考試時間參見《2011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七、學制與學費
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為2-3年,學費總標準一般為21000元,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學費總標準為33000元。工商管理碩士(MBA)學費按照物價管理部門下達標準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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