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概況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是國家教育部2010年3月批準,由原河南財經學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合并組建而成的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干,兼有文學、理學、工學等六大學科門類的國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于1984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93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08年在國家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2008年、2009年和2010年連續榮獲“河南省公眾滿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省最具影響力的十大教育品牌”和“河南省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稱號。
學科專業學校現有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法學、哲學、地理學等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7個學術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工商管理、金融、會計、國際商務、資產評估、應用統計、農業推廣等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學科。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等5個為省級重點建設一級學科,產業經濟學等25個為省級重點建設二級學科。
師資隊伍學校現有教職工1775人,其中專任教師1200余人,教授156人,副教授442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193人,碩士學位教師424人。擁有一批國家級突出貢獻專家、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層次、省管優秀專家、省555人才工程專家及省級特聘教授、省級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辦學條件學校擁有三個校區,占地面積2000余畝,研究生教育設在原河南財經學院校址。學校建有現代化的計算中心、視聽教室、經濟管理實驗中心,以及會計學實驗室、金融學實驗室、數字化模擬法庭等十多個專業實驗室,擁有近300個設備先進的多媒體教室,先進的計算機網絡系統聯通圖書館,擁有中文圖書1729809冊,外文圖書15300冊,電子圖書789700冊。
科學研究學校實施“學術興校”戰略,以瞄準學術前沿和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為目標,注重基礎理論和應用政策研究,積極開展區域性、操作性、政策性研究,科研實力和學術影響日益增強。學校的河南經濟研究中心、河南經濟倫理研究中心、訴訟法研究中心、應用經濟學開放研究中心、復雜系統建模與分析實驗室為省級重點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
培養管理學校積極為研究生教育提供優厚的學習、科研環境和生活條件,研究生培養質量不斷提高,先后與國內外多所著名院校開展教育合作,培養和輸送了越來越多的博士研究生。學校的“三助”工作(助教、助研、助管)為在校的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勤工儉學和鍛煉機會。學校設有“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研究生優秀科研獎”等專項獎勵基金,引導和助推研究生教育全面發展。
根植中原文化沃土,依托學科專業優勢,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正以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按照內抓機制,外引資源,拓展空間,科學發展的辦學思路,實施學術興校、質量立校、特色名校、人才強校、制度治校的發展戰略,為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財經政法大學而努力奮斗。
熱誠歡迎全國各地有志深造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的在職人員報考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
招生概況
一、招生人數
2012年我校擬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566人(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計劃數為準,并根據當年的考試和生源情況具體調整各專業招生規模)。
二、招生類別
學術型研究生與專業學位研究生
三、培養目標
[FS:PAGE]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四、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和除工商管理碩士以外的專業學位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五)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六)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2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七)其他
1.同等學力考生還應達到以下學業要求:①非跨專業門類報考;②須進修過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并出具成績單或其他相應證明;③須以第一作者發表過所報考專業的學術論文(CN刊物正式發表)1篇(含1篇)以上(相應材料原件須在現場確認信息之前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
2.不接受軍隊院校畢業生跨學科門類報考,不接受軍隊地方生報考。
3.同等學力、成人教育、軍隊院校畢業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報名事宜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通知為準。
2.9月中下旬,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處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規定的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為英語。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六、資格審查
復試時憑考生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學生證,以及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報考規定者,不予復試。
[FS:PAGE] 七、考試安排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復試辦法和程序等將于2012年4月初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5月上旬前完成。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一并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八、調劑報考
熱誠歡迎考生調劑到我校學習,尤其接受“211”、“985”等省外高校考生調劑,我們將予以安排公費計劃。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九、體格檢查
考生在復試時按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格檢查,不符合教育部規定體檢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錄取類別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一)非定向:培養費由國家負擔或學業獎學金支付、人事檔案調至我校。
(二)定向:培養費由國家負擔或學業獎學金支付。
(三)委托培養:培養費由委托單位負擔。
(四)自籌經費:本人負擔部分培養費。
四種錄取類別均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入學考試。對于定向、委托和自籌經費培養的碩士生,須在入學前由考生與用人單位和我校簽訂相應的定向、委托或自籌經費培養碩士生協議書,非定向生人事檔案調至我校。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二、畢業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按原協議返回定向或委托單位。
十三、基本學制
學術型研究生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2年,工商管理碩士學制為2.5年。
十四、其他事宜
(一)自籌經費、委托培養研究生收費標準以政府物價部門批文為準。
(二)同等學力加試的科目,在考生初試合格后復試時進行。
(三)請考生及時關注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處網站,有關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種信息均在此網站公布。
(四)我校研招辦招生咨詢電話為0371-6351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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