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二、報名、考試時間:
(一)碩士研究生報名以網上報名形式進行,考生須于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每日9:00--22:00,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完成網上報名手續(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報名前請認真閱讀北京科技大學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1、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號,于2010年11月10日--14日在網報時所選擇的報名點校驗報名信息、完成攝像等手續。考生在該考點參加全國統一入學考試。
2、網上報名選擇北京科技大學報名點(1108)的考生,請于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下午5:00,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截止到2012年2月1日有效身份證件、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或“文職干部證”)、畢業證書(應屆本科生持學生證)、報名號到北京科技大學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攝像,未按規定時間(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和攝像的考生,報名無效。
3、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報名及考試日期同全國統考。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號到北京科技大學報名點校驗報名信息、攝像手續,并在北京科技大學考點參加統一入學考試。
4、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在網報時所選定的報名點參加考試。
5、考試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
6、報名費:按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二)考生報名時不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發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錄取,北京科技大學不承擔責任。
(三)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復試及體檢:
1、資格審查在復試時統一進行。
2、復試時間為4月中旬,考生須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錄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碩士招生欄目查詢復試有關信息及安排。
3、復試費用:按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規定交納復試費:100元/人。
4、體檢時間同復試時間,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體檢地點:北京科技大學校醫院
四、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考察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定向、委培、自籌經費研究生簽訂培養協議書,協議書須在新生報到時提交。
五、學制:
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2年—5年。
六、說明:
1、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201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準考證》由考生網上自行打印。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及密碼于2012年1月1日至14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FS:PAGE]
初試成績單、復試通知書等由考生自行在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碩士招生欄目下載,北京科技大學將不再郵寄。
2、考生網上報名時提交的通訊地點及聯系方式如有變動,須在2012年5月底前提交或傳真修改報告,如因考生提供的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不詳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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