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及項目簡介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的高校之一,也是教育部與國家安監總局共建的高水平特色大學。學校秉承“宏德博學、化育天工”的校訓,為社會培養各類人才10余萬人,尤其在化工、材料等領域,被譽為化工行業的“黃埔軍校”。賀國強、成思危、彭佩云、周小川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國化工集團、誠通集團等一批大型企業的高管人員都曾在校學習或工作過。
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擁有一支從事MBA教育的高水平專職教師隊伍,同時聘請了多位著名學者作為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來源主要有三個方面:國內一流商學院知名教授;具有豐富管理經驗的大型企業高管;國外具有終身教職資格的高水平教師。
學校十分注重開展國際間學術和文化教育交流,積極開展中外合作辦學。先后與英、美、法、德、澳、韓、日等 68 所大學建立了學術合作關系。杜邦公司、陶氏公司、巴斯夫公司、拜爾公司、羅納普朗克公司等 10 余家國際公司為在校學生提供獎學金。
歡迎各位有識之士報考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MBA。
二、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和全球戰略眼光的高級管理者與未來商業精英。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MBA借助于行業優勢、前沿的課程設置以及豐富的課外活動,使學生掌握全方位的商業知識,具備跨文化的敏感性與人際溝通技能,成為具有在復雜環境下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勇于創新的復合型人才。
三、 培養方向
(1)公司運營管理與戰略決策。
(2)公司財務與金融。
(3)企業創新與創業。
(4)營銷與物流管理
(5)項目管理。
四、招生人數
計劃招生總人數100名。
五、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09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大專畢業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07年9月1日前獲得專科畢業證書);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10年9月1日前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六、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MBA聯考生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一般為10月,具體見教育部通知),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成功提交報名費。未通過網報系統提交報名費和提交未成功的,視為報名無效。
(2)現場報名信息確認和電子相片采集:網上報名成功后,所有報考我校經濟管理學院MBA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一般為11月,具體見教育部通知)到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進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和電子照片采集。未進行電子照片采集的報名無效。
(3)考生須認真核對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并牢記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和密碼,如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FS:PAGE] (4)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審查在復試階段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七、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1. 初 試
初試為教育部統一組織的全國聯考。
(1)科目:MBA聯考英語(論壇)(滿分為100分)、MBA聯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共計兩門。
(2)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的時間為準。
(3)輔導材料:《2012年MBA聯考考試大綱》(機械工業出版社)。
2. 復 試
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將有資格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復試方式為差額復試。
(1)復試內容:政治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語測試)。
(2)復試時間:在經濟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網站(http://mba.buct.edu.cn)、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另行通知。
(3) 復試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a.大學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出具單位章);
b.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c.工作簡歷證明;
d.在科研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各類成果的證明。
八、體 檢
體檢時間安排在考生復試期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醫院:北京化工大學校醫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九、錄 取
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考生聯考成績和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工作經驗和綜合素質,擇優錄取。自愿將戶口及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十、學費和學習方式
(1)2012年入學的新生學費人民幣5萬元(分兩次繳清,第一學年3萬,第二學年2萬)。
(2)學制兩年。
十一、培養及學位授予
MBA學生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計劃所規定的課程學習,取得相應的學分并通過論文答辯,按照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證書(雙證)。
十二、其 他
1. 招生人數是預計人數,并非最后錄取的實際人數,僅供考生報名時參考。
2. 招生簡章如有調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經濟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網站公布的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招網和MBA中心網站相關信息。
3. 現役軍人報考我校MBA,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4. 本簡章如有與國家新出臺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最新公布的新政策為準。
十三、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北三環東路15號
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化纖樓201室)
郵 編:100029
電 話:010-64455637,010-64411631
傳 真:010-64455637
電子郵箱:mba@mail.b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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