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領航 “學”等您來
依托中山大學深厚的學術底蘊、卓越的師資力量,以及多年辦學沉淀的深厚資源,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開始之前,我們即將面向有志于中山大學商學院MBA的申請人推出商學院MBA2025年“科創領航計劃”活動,希望通過這種形式與申請人共同探索MBA課堂的魅力,在面對面交流中打破信息壁壘,為參與者與項目之間帶來深入了解和共鳴的契機,讓夢想者在這里找到屬于自己的未來之路。
活動中,您將收獲:
01 教授公開課
最真實的MBA課堂體驗
02 智慧碰撞
小組案例,進行一場管理與實踐的前沿探討
03 與智同行
師長帶路,考友同行,備戰考研路上齊奮進
04 備考咨詢
與項目老師、招生老師面對面深入交流
參與“科創領航計劃”的考生,若順利進入復試階段,無需再重復提交申請材料。在“科創領航計劃”的綜合評定中所獲得的每一份肯定,都將被精心收錄和累積,成為前行路上榮耀的見證。
活動安排
(詳細日程請以活動邀約時公布的安排為準)
【10月13日上午】
08:30-08:55 活動簽到
08:55-09:00 活動開場
09:00-11:00 教授公開課
11:00-11:15 合影、課間休息
11:15-12:00 學術主任面對面+政策講解
【10月13日下午】
14:00-15:10 小組案例討論(50分鐘)
+老師點評 (20分鐘)
15:10-16:00 招生老師&招生大使&備考交流
(自由參加)
申請條件
1、MBA申請人在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碩士、博士畢業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工作經驗計算截止至2025年9月1日)。報考人員具備科技創新、創業,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相關工作經驗更佳;
2、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經驗(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有國家考試機構或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所報考專業 8 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成績證明,報考前須經報考院系審核通過,除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
3、最終以報考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報考條件和當年實際招生政策為準。
申請流程
1、 網上注冊報名
申請人通過電腦端登錄中山大學商學院在線報名系統(https://webiah.sysu.edu.cn/)注冊(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Mozilla Firefox、Safari或IE7.0以上版本的瀏覽器),每位申請人僅需注冊一次。
1) 申請人所用的證件信息,須與初試報名時所用證件保持一致。
2) 如申請人發現往年提交的申請材料仍處于鎖定狀態,可于系統右上方提交“資料重置申請”,并耐心等候管理員審核。
3) 往屆申請人可在系統中更新信息后保存。
2、 申請材料的填寫和上傳
1) 申請人需在系統內提交的材料包括:個人基本信息、教育及工作經歷、推薦信等,各項材料的具體內容和要求詳見系統內說明。
2) 每位申請人需邀請兩位推薦人為其填寫推薦信。推薦人應是對申請人的情況較為了解且具有良好信譽,并愿意對申請人進行推薦,來自我院MBA專業學位校友的推薦我們也十分歡迎。不建議直系親屬為申請人寫推薦信。
3) 申請人須在完成系統內所有必填項,并確保已提交推薦信。
4) 資料一經提交,不接受修改。考生應當明白任何不真實的信息或不誠信的行為,將直接導致申請失敗,已取得的資格也會被取消。
5) 由于系統維護需要,每天00:00-07:00期間訪問系統可能會受限,請申請人留意,及時保存所填寫的信息。
溫馨提示
1、“科創領航計劃”僅面向非全日制MBA申請人開放。
2、每位申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期“科創領航計劃”提交申請。為保證課堂效果,每一期開放的申請名額和邀約人數會有不同,請各位申請人諒解。如遇某一期人數超限時,申請人也有可能在后續的活動中獲得邀約。
3、中山大學商學院專業學位辦公室將在每一期“科創領航計劃”開始前三天向申請人發出活動邀約,請申請人屆時留意查閱。無故缺勤的申請人將不再予以安排本年度其他活動。
2025年“科創領航計劃”日程安排
聯系我們
中山大學商學院(創業學院)專業學位辦公室
電話:0755-23263783
郵箱:bsmbazs@mail.sysu.edu.cn
地址:深圳市光明區公常路66號中山大學深圳校區文學園1棟商學院(創業學院)
聲 明
1. 中山大學商學院MBA2025年“科創領航計劃”僅供考生與項目交流、增進對項目的了解。
2. 中山大學商學院專業學位辦公室進行活動全流程工作,任何環節和過程都未與其他機構合作。請考生謹慎辨別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宣傳信息,不要輕信其承諾,避免各項損失。
3. 中山大學MBA重視誠信,希望您在報名過程中如實填寫報名資料。中山大學商學院會維護誠信申請人的利益,創造公平、誠信的申請環境。
4. 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政策、安排或計劃調整,本通知將做相應調整。如有變化,請以后續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