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華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所有報考清華大學的考生均須在網上報名,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所有報考清華大學MBA、MPA、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所有報考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的考生、所有報考清華大學信息藝術設計(專業代碼130520)的考生、所有參加清華大學單獨考試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區報考清華大學的統考生和北京地區報考清華大學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均需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但僅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4)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發表過文章;b.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全部主干課程;c.本人英語水平證明。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可適當放寬;
5.報考工商管理碩士1251 (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MPA)和工程管理碩士(1256)的考生必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驗,或者大專畢業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驗,或者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驗;
6.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035101的考生,大學學習的專業不能是法學專業(包括: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7.申請參加清華大學單獨入學考試(單考)的考生必須大學本科畢業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干、經單位推薦報考委托培養回原單位工作。單考生只按委托培養類別招生。對以下兩種情況或類似情況的考生不能參加清華大學的單獨考試:(1)人事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辦事處的; (2)工作單位與檔案所在單位不一致的。清華大學工科各專業(專業代碼前兩位為“08”)以及MBA、MPA、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法律碩士、藝術碩士、金融碩士均不招收單考生(強軍計劃除外)。
8.全日制專業學位不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骨干計劃考生可報考清華大學學術型各專業,報考資格及招生名額等信息以教育部當年度發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招生政策為準。
9.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10.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
[FS:PAGE]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所有報考清華大學的考生均須在網上報名,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3.所有報考清華大學MBA、MPA、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所有報考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的考生、所有報考清華大學信息藝術設計(專業代碼130520)的考生、所有參加清華大學單獨考試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區報考清華大學的統考生和北京地區報考清華大學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均需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在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北京”“清華大學”報名點,選擇其它報名點無效。其他考生可在當地就近參加初試,在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就近報名點。
4.凡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的考生,必須在網報名系統中交納初試報考費,在交費成功24小時后,須登錄清華大學網上報名系統打印《2013年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生報名信息表》,2012年11月4日16:00前寄(送)達清華大學研招辦,11月8~11日可登錄清華大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照片。清華大學網上報名系統網址為:yz.tsinghua.edu.cn/
5.在外地報名點參加初試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后,按照當地報名點的要求交初試報考費、照相。
6. 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網上進行信息查詢和打印。
三、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4.初試成績滿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復試統一安排在清華大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復試包括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復試。綜合復試將采取面試+專業知識綜合筆試方式。專業知識綜合筆試覆蓋范圍參見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欄,不提供參考書。
6.同等學力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后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科目待準考后通知(將在復試通知書中說明)。
四、資格審查
報考清華大學碩士生的考生報考資格審查于復試時統一進行,具體安排見網上通知。
五、體檢
體檢時間安排在考生復試期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醫院:清華大學校醫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六、錄取
符合清華大學報考條件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規定的基本要求,經復試及綜合考察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在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定向、委托、自籌培養碩士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委托、自籌培養協議書;擬錄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碩士生,須調檔審查合格后,發給錄取通知書。錄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
七、信息查詢、聯系方式
1.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頁網址:yz.tsinghua.edu.cn/
2.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位于清華大學二校門東側
[FS:PAGE] 通訊地址:北京海淀區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4
3.清華大學查號臺:62785001
八、 其它說明
1.各院系招生人數除特別說明外均不包括推薦免試生。
2.請考生在安全場所上網報名、支付報考費,因自己操作失誤或網上支付帳號和密碼泄漏造成的損失,清華大學概不負責。網上支付報考費前務必慎重考慮,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考試者,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
3. 2012年全校共招收單考生10名,不具體分配到各院系,視報考情況確定。單考生不能調劑錄取。
4.2012年清華大學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
5.如無特殊說明,所有專業均招收委托培養生。委托培養研究生由用人單位推薦,經考試合格與其他考生一起擇優錄取,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
6.法學院、美術學院和所有專業學位均按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類別招收碩士研究生,具體收費標準向報考院系咨詢。
7.按照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要求,學校、院系和導師為研究生設置教學助理(簡稱“助教”)、管理助理(簡稱“助管”)和研究助理(簡稱“助研”)崗位(統稱為“三助”崗位)。承擔助教、助管崗位的研究生,其學費和崗位津貼由學校提供;承擔助研崗位的研究生,其學費應由學校和導師(院系)分擔,崗位津貼由設崗導師(院系)提供。研究生未獲得“三助”崗位,可向學校提出減免學費申請,不申請或申請未獲批準者,應交納學費。此外,學校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每位努力學習的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籌經費培養研究生除外)按月發放普通獎學金,表現優秀的可以申請學校綜合獎學金或單項獎學金。
8.復試時應屆本科畢業生須由考生所在學校出具成績單原件;在職人員須提交原所在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原件或本人檔案中《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9.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清華大學將不予錄取,或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0.清華大學研究生實行住宿收費制,2012年錄取的碩士生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學期375元~600元,2013年住宿費標準將在錄取時說明。
11.不指定考試科目的參考書目和參考材料。咨詢考試內容范圍等信息請聯系招生院系,院系電話附后。校教材中心位于第三教學樓北側。
12.清華大學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學位,也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13.部分專業招收在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數見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是國家教育部正式批準的,其錄取標準、培養質量、學位授予與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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