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東理工大學商學院MBA和MPAcc招生部陸續接到考生的問詢,反映近期所遇到的情況。華東理工大學商學院在此鄭重聲明:
1. 華東理工大學MBA教育項目和MPAcc教育項目分別是1997年和2010年經教育部批準開始招生培養工作的,在同行和社會上有良好的聲譽。近年來,華東理工大學為呼應社會需求而舉辦的非學歷教育性質的工商管理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每年的招生亦均按規定在上海市教委報備并經審核。
2.華東理工大學商學院是在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統一領導和監管下,具體負責華東理工大學MBA教育項目、MPAcc教育項目和工商管理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包括SMBA、pre-MBA、pre-MPAcc班)招生培養等相關工作的唯一管理部門。
3. 華東理工大學MBA和MPAcc教育項目2012年度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關于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辦法、要求和程序,根據當年的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占50%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且復試成績合格(不低于60分)進行錄取的原則,公平、公正、規范地開展有關工作。
4. 華東理工大學商學院與工商管理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包括SMBA、pre-MBA、pre-MPAcc班)學員所簽《課程班協議》,內容規范、合法,其中并沒有所謂的“通過全國聯考即可為華東理工大學錄取”的約定。
5. 我國研究生的招收和錄取工作歷來都是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嚴格規范和控制的,高校只是負責組織實施,所有相關信息的發布均不得違反國家的有關規定。因此,與華東理工大學MBA和MPAcc招生錄取有關的信息均以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華東理工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商學院及專業學位教育中心官方發布為準。
6. 對于通過各種途徑發布不實信息的個人和機構,我們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華東理工大學商學院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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