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6. 僅招收報考類別為“委托培養”的考生。
二、學制與學習方式
全日制脫產或半脫產學習2.5年。學校可為脫產班外地學員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三、學費標準
2013年學費標準為4萬元/人
四、專業方向
工商管理碩士開設四個專業主修方向,包括:
◆戰略與營銷管理 ◆生產運作與物流管理 ◆科技與項目管理 ◆財會與公司金融
工程管理碩士開設五個專業主修方向,包括:
◆工程項目管理 ◆工程質量管理 ◆工程物流管理 ◆工程信息管理 ◆工程安全管理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3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FS:PAGE] 5.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
招生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七、初試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3年1月5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5日上午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國語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考生報考的招生單位負責通知。
八、復試
(一)招生單位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FS:PAGE] (二)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教育部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七)各招生單位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單位,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九、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十、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招生單位要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招收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FS:PAGE] (四)其他未盡事宜參見教育部2013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若本簡章與教育部2013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有不一致處,以教育部2013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
十三、補充說明
一、關于學歷認證
所有報考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前,必須能夠在學信網上(http://www.chsi.com.cn)查詢到本人的學籍或學歷信息,并打印出查詢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備用。
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考生必須取得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有國外學歷的考生或中外合作辦學只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之后方可參加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各項信息,必須與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類學籍學歷認證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現場確認時務必認真仔細核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導致不準考或不能錄取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特此強調!
各類認證報告在復試資格審核時提交。
二、各類通知方式
準考證均采取網上自行打印,請關注全國統一報名網站通知。
復試通知均通過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學院網站統一通知,學校不再寄發紙質復試通知書。
錄取通知書由MBA教育中心統一發放。
考生網報時填寫的通信地址和聯系電話應該長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聯系電話不詳導致函件無法收到或電話無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試成績、復試分數的查詢,均通過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學院網頁發布。
三、學校不辦研究生考前輔導班,不售參考教材,參考教材可到全國各大書店或沈陽工業大學教材科購買。
四、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均為擬招生數,具體招生人數須根據當年一志愿上線生源情況和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確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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