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資格基本線
根據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3年學歷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成績和各學科招生規模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3年學歷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資格基本線如下:
考試方式 |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類別) |
總分 |
政治和外國語 |
業務課 1和業務課 2 |
備注 |
全 國 統 考 |
哲學 [01] |
315 |
45 |
80 |
各學院可在不低于學校復試資格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本學院生源和招生規模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院各學科(專業領域 )的復試線和復試要求。 |
經濟學 [02] |
360 |
55 |
95 |
||
法學 [03] |
340 |
55 |
95 |
||
教育學 [04](不含教育碩士 [0451]) |
320 |
50 |
170 |
||
教育碩士 [0451] |
310 |
50 |
85 |
||
文學 [05] |
355 |
55 |
85 |
||
理學 [07] |
300 |
45 |
80 |
||
工學 [08] |
320 |
50 |
80 |
||
醫學 [10] |
310 |
50 |
170 |
||
管理學 [12] |
365 |
55 |
90 |
||
藝術學 [13] |
320 |
45 |
80 |
||
A類考生、 B類考生 |
單科不降分,總分降 10分。 |
||||
管理類聯考( [1251]、 [1252]) |
155 |
外國語
50 |
|||
法律碩士聯考 [0351] |
330 |
50 |
90 |
||
強軍計劃
|
290 |
40 |
60 |
*A類考生: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報考類別為定向或委托培養,且畢業后回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FS:PAGE] *B類考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服務期滿的考生,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務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在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其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符合照顧要求的考生,若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復試線可總分降15分。
說明:
1. 各學院可在不低于學校復試資格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本學院生源和招生規模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院各學科(專業領域)的復試線和復試要求。
2. 第一志愿專業達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復試資格基本線的考生是否能參加第一志愿學院的第一志愿專業復試,請于3月15日后上網進行復試資格查詢(http://yzb.buaa.edu.cn/)或向第一志愿報考學院咨詢。具體復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的查詢方法相同。
3. 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的復試資格將電話通知相關考生,請考生接到電話后與相關學院聯系咨詢復試事宜。
二、復試規定
1. 復試可以采取筆試、口試、面試、技能測試等形式,面試組成員3~5名專家組成。
2. 復試成績滿分為300~500分,擬錄取考生復試成績需合格。各學院分學科按初試和(或)復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3. 復試考生均需要進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在復試時除復試通知書(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下載,無須蓋研招辦公章)外,還須攜帶以下材料,材料齊全方可進入復試(調劑考生可以無復試通知書,但需向調劑學院提供初試成績,初試成績無需蓋章):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一份身份證件正反面的復印件,復印件紙型為A4紙,身份證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2)交納復試費100元。
(3)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攜帶本人學生證,還需攜帶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于新生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4)往屆生需攜帶以下各類材料:a. 學歷證書(即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b. 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全國統考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需要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的主干課程。
(6)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7)現役軍人(非強軍計劃考生的現役軍人均錄取為委托培養類別)、國防生(均錄取為委托培養類別)、委托培養生、定向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或者強軍計劃考生)以及需保留入學資格等類型考生,均需書面向學院說明情況,并需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簽署相關協議書。被錄取的定向、委托培養考生均不轉人事檔案、戶口等,不參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培養機制改革,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不負責就業派遣。
(8)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所有被調劑錄取的考生均需繳納學費。
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各專業復試均實行差額復試,并對專業能力、專業外語及口語、邏輯分析、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深度考查,請考生作好準備。詳見各學院復試要求。
5. 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需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考生取消錄取資格。擬錄取考生體檢將在開學后進行。學籍學歷有問題的考生被學院擬錄取后需提交相應的證明,否則不予錄取,具體要求與名單由學院通知。
[FS:PAGE] 6. 錄取類別為自籌經費、定向或委托培養的考生,需按要求簽定自籌經費協議或定向、委培協議;錄取類別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的往屆考生需在擬錄取后領取調檔函,錄取類別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的應屆考生(不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應屆生)的調檔函將于6月份隨錄取通知書一并發放。
7. 符合照顧優惠條件才達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復試線的考生,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8. 推薦免試考生是否再次參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學3月份的復試請咨詢相關學院。
三、關于調劑
1. 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專業達到所在相應學科門類(專業類別)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復試資格基本線且滿足調劑學院的復試要求,即可以申請進行調劑,經申請調劑學院同意后參加復試。
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考生調劑申請。
3. 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后,對達到教育部復試要求而未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錄取的考生,可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網上通知辦理向外調劑手續。未達到教育部調劑要求的統考、聯考考生,或者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單獨考試考生、強軍計劃考生,一律不得申請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
四、工作日程
3月15日以前 各學院確定公布復試方案和復試學生名單。
3月22日-4月1日 各學院組織考生復試。
五、檢查與監督
歡迎廣大考生及社會各界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和舉報電話:010-82317583
E-mail: jjbzbs@buaa.edu.cn
1、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MBA教育網”的所有作品,均為中國MBA教育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MBA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MBA教育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本網不保證向用戶提供的外部鏈接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該外部鏈接指向的不由本網實際控制的任何網頁上的內容,本網對其合法性亦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您的每一個有效信息都至關重要
服務熱線:010-8286 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