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做好MBA招生考試復試(以下簡稱復試)工作,規范復試程序,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復試工作要始終堅持合法、公開、公平、公正、有效的原則。
第三條 復試工作在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MBA招生考試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
第四條 復試評委由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具有碩士導師資格的教師以及企業中高層管理者擔任,商學院MBA項目中心的工作人員負責復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第五條 復試對象為參加當年全國“MBA聯考”并以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及相關條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實行差額復試。
第六條 進入復試的考生須網上支付復試費。
第七條 復試時間:2012年3月15-17日;復試地點:中國人民大學
第八條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1、提交一篇一萬字以上相當于學士學位論文水平的論文(經濟學、管理學類)或三篇在報刊、雜志上發表的文章(經濟學、管理學類)。復試時已經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除外;2、加試兩門工商管理專業本科主干課程。
第九條 復試依照如下程序進行:
凡報考我校且進入中國人民大學MBA復試名單的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復試通知書,按照復試通知書的要求參加復試(網址:http://pgs.ruc.edu.cn:8080/TMSBM/web.do)。
復試工作分組進行,考生根據復試安排到指定的教室參加復試。
復試小組負責查驗考生準考證、身份證(或軍官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并對每位考生的復試情況進行記錄。
第十條 復試內容和形式,
(一)復試內容:政治、英語、綜合素質、國際MBA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1) 政治復試內容: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時事政治(具體請見MBA項目中心網站公告)
(2) 英語復試為聽力筆試,重點考察考生的英語聽力能力。
(3) 綜合素質:根據考生在復試過程中的表現,重點考察考生的溝通能力、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和協作精神等,判斷其在管理領域是否具有發展潛力。
(4)國際MBA加試:重點考察考生英文理解和交流能力。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內容:《管理學》、《企業戰略管理》
(二)復試形式如下:
注:政治筆試滿分100分,60分及格。政治筆試及格即可,成績不計入總分。政治筆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第十一條 經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對原始成績進行復審后,進行成績加總。獲得條件錄取資格考生聯考成績和政治成績合格,即可獲得錄取資格;正常批考生按聯考成績、復試成績加總后得出總成績進行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40%。
第十二條 復試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記錄全部保存在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MBA項目中心辦公室;任何人查閱上述文件記錄均需經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未經批準,文件記錄一律不得調離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MBA項目中心辦公室。
第十三條 在網上公布復試結果后一周內,如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提出查閱復試成績的書面申請,經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由中國人民大學MBA辦公室查閱復核,并將復核結果通知本人。
第十四條本[FS:PAGE]辦法自2013年3月13日起生效施行。解釋權屬于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MBA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1、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MBA教育網”的所有作品,均為中國MBA教育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MBA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MBA教育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本網不保證向用戶提供的外部鏈接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該外部鏈接指向的不由本網實際控制的任何網頁上的內容,本網對其合法性亦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您的每一個有效信息都至關重要
服務熱線:010-8286 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