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湖南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
3.程序:考生登錄“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提交報考信息(牢記報名號和密碼),選擇好報名點(即現場確認地點)。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凡不按網上報名公告的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期間教育部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經教育部比對學歷數據庫無法核實的考生,必須在現場確認前拿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的考生報考點和報考單位有權拒絕其報考。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時間: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因考試場地有限,湖南大學只接受報考湖南大學的考生現場確認。
4. 信息及所有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FS:PAGE]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四、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8:30—14:30)。
(四)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
(五)初試科目
1.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2.英語(二)
五、復試 (參加A線的考生參加復試)
(一)學校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等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二)學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學校將再次組織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持下列材料參加資格審查: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
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已經本科畢業的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查詢”欄目,申請在線驗證報告,打印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欄目,查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申請辦法。
④大學階段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處加蓋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復試辦法和程序由學校制定并公布。
(四)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五)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六、體檢
考生在復試時須參加體檢,具體時間、要求由湖南大學在復試前通知。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七、錄取和學費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湖南大學不予錄取。
[FS:PAGE]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研究生收費標準以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物價局的批文為準。
八、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九、其他事項
1.“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hnu.cn)將及時公布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大綱、考試安排、初試成績、復試通知等信息。學校不再另行寄發書面的初試成績和復試通知。
2.招生信息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招生主頁公布的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大綱及相關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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