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MBA教育網訊】請問《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第一條:“2016年11月30日前錄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規定執行”中的原有規定是什么?
現將《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條“2016年11月30日前錄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規定執行”中的“原有規定是什么”做如下答復:
1、關于雙證研究生。2016年11月30日之前,參加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按規定錄取的研究生招生相關政策,按教育部每年印發的招生管理規定(已在教育部網站公開)等文件執行。
2、關于單證研究生。1998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從2000年起,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聯合組織考試發展為全國聯考,統一考試、統一錄取;完成學業的學生有學位、無學歷,俗稱單證研究生。2014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關于201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18號),通知指出,為統一管理各類研究生招生工作,從2016年起,不再組織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除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外,其他類別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工作,將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和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管理。2016年,教育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明確從2017年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統一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3、關于收費政策。201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通知規定,研究生學費標準的制定或調整實行屬地化管理。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所在地高等學校申請提出意見,經同級價格、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同時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備案。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的管理方式,由高等學校所在地省級價格、財政、教育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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