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學院及專業介紹
(一)學校和學院簡介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財政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教育部直屬高高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211工程”建設和首批“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建設高校。長期以來,學校秉持“忠誠、團結、求實、創新”的校訓,傳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堅守“立德樹人財經報國”的使命擔當,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18萬余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被譽為“中國財經管理專家的搖籃”。
政府管理學院設有行政管理系、公共事業管理系、城市管理系和國際政治系,中國政府戰略研究與評價中心、公共管理研究中心等科研機構,以及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中心。2005年獲批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批公共管理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007年獲批政府經濟與管理博士點、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在2018年全國首次專業學位水平評估中,我校公共管理碩士(MPA)獲評B+等級。
(二)師資團隊
立足培養需求,中央財經大學MPA項目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教師聘任體制,從校內相關學院遴選優秀教師擔任MPA教師和論文導師,并且引入校外優秀師資,構建了一個專兼職相結合的多層次師資結構。專業教師具備公共管理學、政治學、經濟學、城鄉規劃學、法學等多學科背景。聚焦中國式現代化中的前沿理論問題和政府治理實踐,不斷凝練研究特色,在政府治理體系現代化、績效管理、財稅與公共政策評估、城鄉治理、京津冀協調發展等領域,涌現出一大批學術基礎扎實、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優秀學術帶頭人。
專任教師中有教育部公共管理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獎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全國MPA優秀教師、全國MPA案例大賽最佳指導教師、北京市“四個一批”人才、北京市青年教學名師等優秀師資團隊。教師在國際國內權威學術期刊發表了系列學術成果,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等一大批國家級科研項目,主持完成遼寧省“十四五”規劃編制項目等地方政府委托課題400余項,科研經費累計近億元,多項咨政建議得到國家機關和地方政府部門采納,在理論界和實務部門產生了較大影響。
此外,學校聘任20余名來自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導和行業專家擔任MPA校外導師,定期為MPA研究生開展學術科研、職業發展講座,為專業碩士研究生提供實習、實訓機會并給予指導。
(三)MPA人才培養
中央財經大學MPA項目為實現使命和培養目標,努力提升學生的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和職業化素質,持續強化“財經+治理”的MPA產教融合培養模式,開設政府戰略與績效管理、財稅與公共政策、城市發展與治理、產教融合四個特色專業方向。
舉辦“中國政府戰略與公共政策論壇”“城市治理現代化論壇”等高水平學術會議,開設國際組織人才培養實驗班項目,定期開展“雙周論壇”“為公講堂”“為公工作坊”“為公期刊”等不同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在全國各地設立20余個MPA實踐教學基地和鄉村振興服務站,為MPA學術交流和實踐調研搭建了豐富的平臺。同時,學院還特邀海內外知名學者和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講授專題課程,進一步增強學生的科研創新和實踐認知能力。
持續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形成了一批具有廣泛影響力的人才培養成果。以“財政+治理”為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獲北京市教學成果獎等,多次被權威媒體報道。《城市規劃與管理》獲評首批全國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線示范課程,“數智驅動型公共決策案例教學設計”獲評全國公共管理“優質案例課堂”;2篇案例獲評教育部主題案例,18篇入選中國專業學位教學案例中心入庫案例;在中國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賽中多次榮獲一、二、三等獎、最佳案例獎、最佳指導教師獎;在第五屆全國優秀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論文評選中,2篇MPA學位論文分獲“全國優秀MPA學位論文獎”和“提名獎”等。我校MPA教育致力于培育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的引領者,打造公共管理高端人才培育基地。
二、招生類別、學習方式及規模
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關于全日制、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界定和管理,詳見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du.cn)所列《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
2025年我校擬招收普通計劃公共管理碩士85名。其中,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擬招收2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擬招收65名(含產教融合項目2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僅招收定向就業。為深化產教融合,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我校設立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產教融合項目,主要課程和培養環節在北京完成,產教融合環節由政府管理學院與中央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黃埔)研究院統籌開展。
復試前,學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劃定復試分數線。考生在報名資格確認時須認真核對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類別(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及其他信息,并完成確認。上述信息一經確認后,不得修改。如考生錯誤確認,影響報考和錄取的,責任自負。
對口支援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招生人數以教育部后續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三、修業年限、學費
學費2萬元/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2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超過基本修業年限的延期畢業研究生須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延期畢業不參加獎學金評定,延期期間學校原則上不安排住宿。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公共管理碩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獲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后,有3年及以上(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國家承認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考生學歷學位認證要求
在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獲得的學位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考生網上確認時必須提供該中心認證書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獲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的考生不得報考。
五、報名方式和考試時間
報名包括研招網報名和報名資格確認兩個階段,考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一)研招網報名
1.報名與校驗
預報名階段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正式報名階段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兩階段報名均有效。網上報名且完成繳費方可進行報名資格確認。確認方式為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并打印相關證明材料。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在報名資格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2.報考點選擇
考生所選“報考點”即為報名資格確認和考試地點。按照教育部要求,往屆生可選擇戶籍所在地區或工作所在地區的報考點。
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以下簡稱北京考點)是設在北京市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唯一報考點。
北京考點僅接收以下兩類考生作為報名資格確認和考試地點:
①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具有北京戶籍(含集體戶)的往屆考生(報名資格確認時須持有北京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或家庭戶口本原件);
②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不具有北京戶籍但在京工作的在職往屆考生,在京工作限定為報名當年(1月至9月)在京連續繳納6個月(含)以上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均不含補繳)。報名資格確認時須提供2024年在京連續繳納6個月(1-9月間)以上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均不含補繳)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信息)。
如北京市主管部門后期對選擇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的考生要求有調整,以最新政策為準。
如考生錯選北京考點,或上述兩類考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北京考點一律不準予報名資格確認,由此導致考生報名不成功的,責任自負。
(二)報名資格確認
所有統考考生均須按照個人選擇的報考點通知公告要求持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確認研招網報名信息,同時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報名資格確認的,報名無效。
(三)初試考試時間及科目
初試考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22日。
考試科目:1.管理類綜合能力(科目代碼:199);2.英語二(科目代碼:204)。
考試內容:“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英語二”滿分為100分,均為全國統考,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寫,詳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考試地點:初試地點由網上報名選擇的報考點指定。
2024年12月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留存電子版和紙質版供復試時使用)。考生憑《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限有效期限內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復試考試時間及科目
復試約在2025年3月-4月進行,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綜合素質面試等環節。具體安排屆時將在政府管理學院網站公布。
六、畢業生就業
我校MPA畢業生就業去向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國際組織,從事與公共管理相關的行政實務、政策分析與咨詢、學術研究、知識傳播等工作。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協議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七、特別注意事項
(一)非定向就業考生須在入學報到前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否則取消錄取資格,考生可自愿將戶口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戶口。選擇定向就業的擬錄取考生須于正式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未按要求簽署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二)考生報名時無需出具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應在報考前自行與所在工作單位協商報考相關事宜。如考生在報考期間因報考研究生與單位產生糾紛一律由考生自行處理,且因此導致招生單位無法按國家規定在錄取前對考生進行政審和調轉檔案等情況,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以及無法入學報到的后果,責任自負。
(三)復試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綜合素質面試等環節。具體安排將在政府管理學院網站公布。
(四)選擇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五)其他注意事項參見《中央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本文件內容如有與上級部門最新政策相沖突,按照上級部門最新政策執行。
八、聯系方式
歡迎訪問我校研究生院主頁(http://gs.cufe.edu.cn)和政府管理學院主頁(http://sg.cufe.edu.cn)。有關研究生招生報考、成績發布、復試方案、政審調檔及錄取等信息隨時在我校網站研究生院主頁“招生工作”和政府管理學院主頁中發布,不予另行通知。
MPA教育中心咨詢電話:
010-62289209
010-62289183
Email:cufempa@126.com
學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
郵編: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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