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做好MBA招生考試復試(以下簡稱復試)工作,規范復試程序,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復試工作要始終堅持合法、公開、公平、公正、有效的原則。
第三條 復試工作在商學院MBA招生考試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
第四條 復試小組由五名評委組成,每組另配一名記錄員,評委由商學院具有碩士導師資格的教師以及企業中高層管理者擔任,商學院MBA項目中心的工作人員負責復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第五條 復試對象為參加當年全國“MBA聯考”并以第一志愿報考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且初試成績及相關條件符合中國人民大學要求的考生。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實行差額復試,參加復試人數不低于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擬錄取人數的120%。
第六條 進入復試的考生須網上支付復試費。
第七條 復試時間:2012年3月16-18日;復試地點:中國人民大學
第八條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提交一篇一萬字以上相當于學士學位論文水平的論文(經濟學、管理學類)或三篇在報刊、雜志上發表的文章(經濟學、管理學類)。復試時已經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除外。
第九條 復試依照如下程序進行:
凡報考中國人民大學且進入中國人民大學MBA復試名單的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復試通知書,按照復試通知書的要求參加復試(網址:http://pgs.ruc.edu.cn/pages/main.htm)。
復試工作分組進行,考生根據報到時領取的《復試安排》到指定的教室參加復試。
復試小組負責查驗考生準考證、身份證(或軍官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并對每位考生的復試情況進行記錄。
第十條 復試內容和形式,
(一)復試內容:政治、英語、綜合素質。
(1) 政治復試內容: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時事政治(具體請見MBA項目中心網站公告)
(2) 英語復試為聽力筆試,重點考察考生的英語聽力能力。
(3) 綜合素質:根據考生在復試過程中的表現,重點考察考生的溝通能力、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和協作精神等,判斷其在管理領域是否具有發展潛力。
(二)復試形式如下:
復試形式 |
考試時間 |
考察內容 |
備注 |
|
筆試 |
30分鐘/場 |
英語聽力 |
所有復試考生 |
|
75分鐘/場 |
政治 |
|||
面試 |
小組面試 |
50分鐘/組 |
案例分析 |
未參加提前批面試考生 |
個人面試 |
20分鐘/人 |
英語口語 |
||
綜合素質 |
注:政治筆試滿分100分,60分及格。政治筆試及格即可,成績不計入總分。政治筆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第十一條 經商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對原始成績進行復審后,進行成績加總。C線考生政治成績合格,即可直接獲得錄取資格;B線考生按“材料分+聯考成績+面試成績”的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A線考生按“聯考成績+復試成績”的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FS:PAGE] 第十二條 復試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記錄全部保存在商學院MBA項目中心辦公室;任何人查閱上述文件記錄均需經商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未經批準,文件記錄一律不得調離商學院MBA項目中心辦公室。
第十三條 在網上公布復試結果后一周內,如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提出查閱復試成績的書面申請,經商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由MBA辦公室查閱復核,并將復核結果通知本人。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2年3月13日起生效施行。解釋權屬于商學院MBA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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