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考參加工程碩士、翻譯、體育碩士(除競賽組織外)均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參加工商管理碩士、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考參加單獨考試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報考太原理工大學的單獨考試的考生和所有推免生必須選擇太原理工大學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預報名時間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太原理工大學在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太原理工大學招生目錄的規定任選一種。
4.已被太原理工大學接收的推免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考試方式必須選擇“22-推薦免試”,不得選擇“21-全國統考”。
5.現役軍人報考太原理工大學時,按照部隊的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FS:PAGE]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考生資格審查
太原理工大學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發現可疑學歷證書時,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報考時要全面、客觀地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按照太原理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外國語
1月5日上午業務課一
1月5日下午業務課二
1月6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屆時查看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碩士外),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工商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在復試中進行。
六、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太原理工大學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太原理工大學體檢要求。具體要求在復試階段通知。
八、錄取
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太原理工大學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太原理工大學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學校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太原理工大學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FS:PAGE]
九、獎助貸體系
2014年國家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改革后,為鼓勵優秀學子報考太原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根據教育部規定,太原理工大學對2014年入學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8000元學費,同時每名學生可享受每年6000元的國家助學金。
在此基礎上,太原理工大學設置了包括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三助”崗位津貼、專項獎學金、助學貸款等在內的立體獎助體系。
1)學業獎學金包括優秀新生獎、學習優秀獎、校長獎學金,對于畢業于“211”、“985”院校的應屆畢業生及入學錄取成績優異的考生,將在第一學年享受5000元的優秀新生獎;學習優秀獎是獎勵在第一學年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
2)單項獎學金包括社會活動獎和科技創新獎,獎勵在社會活動和科技創新中取得優秀成績的學生;
3)為了校鼓勵學生自立,通過勞動得到報酬及鼓勵創新,體現個人價值的精神,太原理工大學設立了“三助”崗位津貼,第一、二年級碩士生可申請“助管”和“助教”崗位,每月500元人民幣,從第二學年開始,學校將為學生設立“助研”崗位,每月500元人民幣;
4)在上述設立各類獎學金的基礎上,研究生還可申請助學貸款。
通過太原理工大學設立新的獎助體系,研究生將獲得可靠的保障和激勵,確保順利完成學業。
十、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其他
1)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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